為進一步加強盤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相關文件精神,根據《盤山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盤縣文旅廣電字 [2024]19號)和《關于開展第二批盤山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縣文旅廣字[2025]11號)的文件要求,經公開申報、專家評審及專題審定環(huán)節(jié),推薦蓋金、劉偉等9人為盤山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接受公眾監(jiān)督,現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時間從2025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公示期內,如有異議,任何單位、個人均可以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實名反饋真實情況。
異議受理單位: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
地址:盤山縣太平文明實踐中心5樓510
郝樹申15942770633
劉冰冰13842738288
附件:《關于盤山縣第二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公示名單》.docx
盤山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