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便民事項目錄 | |||||||||
序號 | 職權類型 | 職權名稱 | 職權依據 | 審批部門 | 共同審批部門 | 審批對象 | 審批收費及依據 | 備注 | |
項目 | 子項 | ||||||||
1 | 其他行政 權力 |
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和備案 | 無 | 【規(guī)章】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財政部《關于頒發(fā)〈人民防空建設管理〉的通知》(【2003】國人防辦字第十八號 2003年4月1日頒布) 第三十條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h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人民防空工程質量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實行備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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